參議院第 337 號法案對少年法的修改
2012 年,俄亥俄州通過了參議院第 337 號法案。該法律改變了影響刑事司法系統中涉及的青少年的一些規則。 第一,更多的違法行為有資格封存。 根據新法律,除嚴重謀殺、謀殺和強姦外,所有青少年犯罪都可能被封存。 “封存記錄”是指少年法庭會將所有過失訴訟的記錄分開,放在只有法庭能看到的檔案中。 在法院封存記錄後,個人可以請求法院將其刪除。 刪除會永久銷毀記錄。
法律的另一個變化是,現在青少年只需在刑滿後等待六個月即可要求封存他們的記錄。 您可以在少年司法中心 2 樓的少年法庭書記處找到申請密封/刪除的表格,地址是 9300 Quincy Avenue, Cleveland, Ohio 44106。您無需為密封/刪除支付申請費應用。
青少年記錄不是公共記錄,因此一般公眾無法查看。 此外,刑事調查局 (“BCI”) 不能將少年判決(定罪)作為犯罪背景調查的一部分。 這意味著 BCI 無法向潛在雇主提供個人的少年記錄。 唯一的例外是涉及謀殺和性犯罪的案件。
最後,根據新法律,被控犯罪的青少年必須留在少年拘留中心,而不是被轉移到成人縣監獄。 即使少年法官將他們的案件移交成人法庭,青少年也可以在 21 歲之前一直被少年拘留。 只有在檢察官或少年法庭的請求下,青少年才能被轉移到成人監獄。 如果被轉移到成人監獄,青少年有權在 30 天后獲得複審聽證會,並可能被送回少年拘留中心。
這篇文章的作者是 Cuyahoga 縣公設辯護人 Brant DiChiera - 青少年部 並出現在 The Alert: Volume 29, Issue 2 中。 單擊此處閱讀完整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