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邦法律规定,如果您是英语能力有限 (LEP) 的人,您有权在行政听证会上获得口译员。 这意味着您不能流利地说、读、写或理解英语。 此外,未参与行政听证会但需要出席的 LEP 个人(如父母或监护人)也有权获得口译员。 不应使用您的家人或孩子代替机构/组织的合格口译员。 LEP 个人有权像能说流利英语并能听懂英语的人一样参加行政听证会。
必须为您提供口译员的机构示例: 法庭;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; 社会保障; 退伍军人管理局; 国税局; 俄亥俄州就业和家庭服务部(失业补偿和福利办公室); 医疗补助办公室; 机动车管理局; 公共房屋机构; 以及公立和特许/社区学校。
要求翻译:
- 向法院、机构或组织的雇员寻求口译员。
- 如果您询问的人拒绝:请找主管、客户服务代表或监察员(听取投诉的人)。
如果您没有得到口译员怎么办:
- 如果您仍未收到口译员,您可以向美国司法部 (DOJ) 提出投诉。
- 您可以通过写信或使用 DOJ 的投诉表来提出投诉。 该表格位于美国司法部的网站上。 您可以使用英语或您的第一语言来完成此操作。
- 投诉应解释该机构何时以及如何没有为您提供口译员,或者他们如何没有用您可以理解的语言与您交谈。
- 请保留一份投诉副本作为您的记录。
- 信件或表格应发送至:

- 司法部网站:http://www.justice.gov/crt/complaint/
- 司法部电话: 1 - (888) 848-5306
- DOJ 将通过信函或电话回复您。
本文由法律援助高级律师梅根·斯普雷彻 (Megan Sprecher) 和志愿律师杰西卡·巴克利尼 (Jessica Baaklini) 撰写,发表于《警讯》第 30 卷第 3 期。 单击此处阅读本期的完整 PDF!
